为“43瓶未喝完的水”开罚单,是在力挺“反浪费”
作者:侦探调查
时间:2023-03-08 09:09
近日,江苏南京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在当地一家酒店举行的一场会议结束后,留下48瓶饮用水,其中有43瓶开封后未饮用完,被保洁员直接丢弃。酒店大堂、用餐区未按规定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酒店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5日,执法人员回访,酒店已做出整改。
“半瓶水”浪费问题可谓不少会议场所的顽疾,据此前媒体的报道,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曾以10%的浪费率估算,每年全国瓶装水浪费量在千万瓶以上。每1吨瓶装水一般需耗费1.3吨原水,千万瓶瓶装水浪费的背后是更加惊人的水资源浪费。
正因此,诸多网友对上述处罚决定表示支持,但也有一些人认为浪费“半瓶水”情有可原,毕竟水是别人喝剩下的,存在不卫生等问题。
作为资源大国和消费大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直是国家有关方面一再强调的事情,反食品浪费不仅仅是个人的事,也不能只停留在道德层面,而要有法治的保障和护航。
在各界努力下,2021年4月,我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同时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违反者将视情节给予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罚。这也是上述报道中涉事酒店因“半瓶水”问题被处罚的依据和原因。
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努力推动针对瓶装水浪费问题的“清瓶行动”,比如鼓励会议主办方自备瓶装水,倒逼其从经济成本的角度考虑减少浪费;借鉴“光盘行动”,让公众养成带走喝不完的水的习惯。也有专家认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强制和鼓励性措施,推动瓶装水生产企业落实“消费者识别要求”,推广记号瓶装水,如此便可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们拿错、喝错的后顾之忧。可见,反食品浪费更需要把节约意识落实到生活点滴中,细水长流,久久为功。
实际上,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不少地方都开出过相关罚单,比如,有的面包店因报废不好看的面包被罚,有的饭店因诱导消费者多点餐而被责令改正,还有餐饮店因未提醒消费者打包被警告……当然,处罚只是手段,目的还是在于督促餐饮经营者不能一味追求金钱和利润,而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社会义务,筑牢反食品浪费的重要防线。
今年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二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一些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未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的商家被曝光。对这些案件的依法纠正和及时查处,有利于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有利于警示、震慑更多的潜在浪费者,遏制更多浪费行为,也彰显了国家反浪费的态度和决心——以法律的名义,兴节俭之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加油助力。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某种角度上,对食物最大的辜负就是浪费。守护舌尖上美味更要守护好舌尖上的文明,这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端牢中国人自己的饭碗的应有之义。